象山县构建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筑牢海洋经济法治屏障
针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案件频发、审判专业化程度不高、生态效益转化不足等问题,象山县构建“犯罪惩治-民事赔偿-生态修复-源头预防”司法保护体系,以司法之力守护“碧海银滩”,赋能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体区建设。2024年,象山县“司法蓝碳”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肯定推广,涉渔纠纷化解机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构建联动高效的违法惩治体系。针对涉海洋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性强、刑民交叉广等特点,推行“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选调“法律+环保”复合型骨干组成新型审判团队,聘任具有水利、环保、渔政等领域从业经验的高级技术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深化与宁波海洋研究院合作,在环境资源损害程度鉴定评估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联合公安、检察、资规等部门,出台《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平台,形成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调处等7项机制。针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高频案件发案区位特点,联合三门、宁海法院建立“环三门湾海洋生态司法协作机制”,涵盖跨区域管辖、事务协助联动、类案统一裁判等十项子机制,形成区域生态保护“一盘棋”格局。
二是创新修复模式,建立科学精准的生态补偿机制。率先探索在环资个案中引导违法行为人认购蓝碳产品以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责任。牵头成立蓝碳创新联盟,联合宁波海洋研究院、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和排污权交易中心共建全国首个跨省碳账户,发布蓝碳赔偿机制工作指引,打造“刑事打击+民事赔偿+生态修复”海洋环资审判新模式,构建生态司法和海洋碳汇交易平台价值转化直通机制。系统考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特点及犯罪行为人履行能力等多种因素,灵活运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联合相关行政部门、专业机构对生态修复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对未达标者责令其继续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三是聚焦源头治理,打造多维立体的综合治理体系。设立花岙岛生物多样性法治宣教基地,设立扬“法”起航教育基地,围绕非法捕捞、渔业安全生产等主题开展法治授课。建立代表委员云联络工作机制,推送涉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动态、重大庭审等有关讯息,充分发挥代表委员根治群众优势。开展代表委员进法院、委员有约等活动,收集意见建议19条,成果转化率100%。针对石浦地区海洋从业人员基数大、渔业产业占比高的特点,打造“纠纷调解、在线立案、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为一体的渔港共享法庭,组建“海洋调解专家库”,邀请威望高、接地气的“船老大”“海上老娘舅”常驻调解,成功引导97起纠纷诉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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