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物流领域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宁波市物流领域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波市物流领域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国际物流枢纽等重大决策部署,对宁波市物流领域相关政策开展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重点围绕物流基础设施布局、运输结构优化、多式联运发展、供应链协同等维度,通过研判政策在时序衔接、范围界定、方向协同、目标量化上的匹配度,系统分析物流领域政策效能,为市发改委在物流领域重大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谋划、重大改革推进、重大政策出台等开展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提供支撑。项目服务期间,需形成2个本领域研究报告,开展不少于6次的实地或座谈调研,针对本领域近年来国家、省、市及同类型先进城市10份物流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梳理、分析和研究,保障不少于2人固定专职团队提供即时响应服务。
三、补助金额
20万元
四、服务时间
2026年5月—2026年11月
五、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所申报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支撑团队,并对成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六、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如实填写《宁波市物流领域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港航发展协调处,邮件主题处注明“宁波市物流领域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项目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请单位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317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92362邮箱:12436689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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