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10-15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水利部门、 气象部门、国防动员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

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设项目审批 效率和便利化程度,积极推进服务“一件事”场景建设,经市住 建局会同市水利局、国动办、气象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省建设厅等 5 部门《关于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 件事”工作方案》(浙建工改发〔2025〕18 号)转发给你们,并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划定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事项范围

我市纳入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的事项范围为:新建、改 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需要开展特殊消防 设计评审的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大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人防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核发、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 可(临时)(投资类)。

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牵头部门为住建局。住建局负责本 部门具体事项审批工作和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水利局、国动办、 气象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配套服务工作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一件事”推进工作。

三、优化联合审批模式

我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大型单建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人防工程质 量监督手续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7  个事项仍按原有模式通过与国动部门内部流转的形式合并办理, 只出具一份审批结果。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城镇污水排入排 水管网许可(临时)(投资类)2 个事项通过浙江省投资项目审 批监管平台(3.0 系统),勾选相应事项并行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牵头部门相关负责人作为本地区建设 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督促落实等工作,同时关注试点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商 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同。牵头部门要会同各职能部门建立协同 工作机制,围绕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健全管理体系,争取有关经费保障,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稳妥推进。根据省建设厅等5 部门文件部署要求, 2025 年 7 月为试点期间,2025 年 8 月底在全市推行。市本级和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在试点期间,组织开展、收集操作过 程中相关问题、反馈有关建议,为改革全面推行做好准备。

附件:附件1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pdf.pdf

2. 宁波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联办服务指南

3.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联办流程图

4. 宁波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

附件2、3、4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pdf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