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改委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工期推进服务政策体系研究》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为扩大社会参与,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深入研究重点项目管理领域有关情况,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根据2025年度全委课题计划,决定就《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工期推进服务政策体系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补助金额及研究内容
《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工期推进服务政策体系研究》,拟补助不超过35万。
研究内容:全面梳理分析本领域近年来国家、省、市的政策文件,调研各地市的经验做法,识别影响工期推进的主要因素和瓶颈问题,对宁波市重点工程工期推进服务体系进行全面研究,提出一套科学、系统、可操作的政策体系框架;为宁波市发改委在项目前期立项审批时的工期审查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咨询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研究优势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市级及以上宁波相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研究须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研究内容要符合宁波实际,所提出的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选择可承担的课题,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处,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择优确定。宁波市发改委课题牵头处室将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研究进度。宁波市发改委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30日内,按规定完成立项审定程序,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后,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并根据需要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情况汇报,课题评审稿完成后由宁波市发改委组织评议审查,评审后承担单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401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朱封州,联系电话:89186864,13732116028
邮箱:nbzdb@163.com
附件:课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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