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改委2025年区域合作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课题研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区域合作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
1.课题名称:宁波实施山海协作结对三年(2025-2027年)行动计划研究。
2.研究内容: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突出实效为导向,迭代完善山海协作工作体系,探索创新山海协作结对帮扶工作机制,深化产业、科技、公共服务等方面合作,解锁山海协作新路径,切实提高山海协作质效,深入研究宁波在2025年至2027年实施更高质量山海协作的行动计划方案。
3.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4.拟补助金额:1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社会经济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课题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方案合理。研究内容符合宁波市情,把握时代特征,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合作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以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研究进度。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30日内,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课题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课题研究,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做好开题汇报的准备;承担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汇报;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后提交最终研究报告;区域合作处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210室,邮编:315040;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3141。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宁波区域合作出谋划策!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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