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时间:2024-11-08

浙跑改办字〔2018〕120号

各市、县(市、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 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关于“一窗 通办”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 革的重要内容。为确保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们在认真总结 台州市、衢州市、南湖区、嘉善县等先行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 编制了《“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

一、各地各部门要以《工作指南》为指引,综合考虑群众和 企业办事需求、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标准化建设、人员业务能力 等因素,稳步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不断提高“无差别全 科受理”窗口比例,扩大事项覆盖面。原则上,2018年11月底 前,市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完成“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设置的改造 工作。

二、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省系统的业务指导,梳理编制 统一培训教材,加强业务培训辅导,在各地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推进办事事项迭代升级,加快形成与“无差别全科受理”相适应的统 一规范的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 梳理细化办事事项、完善综合窗口设置和办事大厅现场布局、优 化办理流程、推进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提出细化办事事项、数据共享等业务需求,推 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   体等载体,加强改革宣传,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无差别全科受理” 的知晓度。要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结   合起来,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   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联系人:郭林将,电话:87054838。


附件:1.“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指南
   2.省级有关部门名单

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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