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农民工讨薪遇困境 人民调解解“薪”愁
【案情简介】2025年下半年,横溪镇某场所因设施升级需要开展修缮工程。经过规范流程,该场所将工程发包给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承接项目后,组织小包等20名农民工进场施工。2026年1月,工程顺利完工,该场所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足额支付给该公司。然而,该公司因自身资金问题陷入破产境地,导致无力支付20名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在多次讨薪无果的情况下,20名农民工向横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横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后,迅速指派调解员钱正大介入此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案件面临两大难题:一是用工模式不规范,农民工与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和工资标准确定存在困难;二是该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从法律层面看,发包场所根据合同约定原本没有义务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面对复杂局面,调解员一方面向该场所负责人耐心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阐明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积极安抚农民工情绪,引导他们理性维权、依法表达诉求。考虑到20名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和合法权益,调解员积极组织该场所与农民工代表进行多轮沟通协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发包场所出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考虑,最终同意承担相应责任,促成纠纷解决。
【调解结果】在横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场所通过调解途径一次性支付20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20万元整,有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这起群体性劳动报酬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点评】这起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例,反映出当前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法律层面看,在用工过程中,书面劳动合同的缺失使得劳动关系认定困难。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农民工往往因难以提供充分证据而陷入维权困境。同时,农民工维权成本高,需经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个环节,时间和经济成本难以承受,一定程度上助长欠薪行为。此外,即便获得胜诉判决,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用人单位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既损害司法权威,也挫伤农民工对法治的信心。只有法治路径持续完善,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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