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数据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宁波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法治化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数字宁波”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条例》聚焦权益保护、数据共享开放、流通交易、产业发展等方面,以促进数据应用为立法主线,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填补了宁波在数据领域的法律空白。
2025年,宁波城市可信数据空间、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入选国家试点,同时承接浙江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及杭甬温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肩负起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重要使命。宁波市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制定将为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明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规则和路径,助力宁波在市场体系构建、交易规则建立、产业生态优化、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和流通交易。
在服务改革试点的同时,宁波积极响应国家推动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启动“数创港”建设,积极推进数据产业发展并取得初步成效。《条例》专门支持“数创港”发展,鼓励各区(县、市)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推进数据产业载体建设,培育壮大多元市场主体;同时,建立数据产业运行统计监测机制,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宁波数据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宁波已出台《宁波市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宁波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等多项本地探索性的制度规则,《条例》是加快形成宁波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下一步,宁波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推动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