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如何区分?
信息来源: 宁波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6-17
浏览次数:1365

连带保证责任仅满足连带责任要件即可,不以合同中存在“连带”字样为必须,在保证人承担补充性责任的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保证;若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同等、同层次责任的情况下,应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