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推进“绿色自贸区”建设,宁波出台零碳工厂评价办法

阅读: 来源: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时间:2024-08-02

近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绿色自贸区”,旭升集团、德业股份、宁波钢铁、东方电缆等多家宁波片区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7月30日,宁波市经信局发布《宁波市“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办法(试行)》。按照计划,宁波市将通过零碳(近零碳)工厂的评定,鼓励企业加快绿色化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助力“绿色自贸区”发展。

“零碳(近零碳)工厂”,即在一定范围时间内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0或接近于0的生产工厂。和普通工厂的区别就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零碳工厂”不会因温室气体影响环境。

中国工业领域的碳排放占整体碳排放的近70%,工业领域实现绿色转型的最基本单位是工厂,零碳(近零碳)工厂对生产制造领域的双碳工作具有标杆和样板意义,其规则和方法值得同类企业借鉴。

在“双碳”大背景下,建设“零碳(近零碳)工厂”已成为企业寻求价值链“净零”排放以迈向“零碳”的关键路径。从2021年开始,越来越多企业公开承诺建设“零碳(近零碳)工厂”,以践行“双碳”使命。

为鼓励绿色工厂进一步深挖节能降碳潜力,此次《评价办法》的制定,按照碳抵消比例和综合评分划分了零碳(近零碳)基础工厂、零碳(近零碳)示范工厂2个评价等级。

零碳(近零碳)工厂创建对象原则上为年用能量1000吨标准煤(含)以上,已纳入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名单,绿电比例占比50%及以上,已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及认证的企业。

在基本条件中,《评价办法》还提出了零碳(近零碳)工厂创建的基本条件。比如,要求零碳(近零碳)工厂满足使用高效节能设备,能效达到先进水平,能源、环境、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四大管理体系应通过第三方认证,内部定期开展零碳(近零碳)工厂相关的教育和培训等。